餐飲發票如何入賬?一份關于餐飲發票的全面匯總,讓會計做賬更正確
2021-10-18 09:33:38
1號餐飲發票可計入“差旅費”。有的員工出差帶現金補貼,有的企業根據員工出差期間發生的餐飲發票報銷。 員工出差期間的餐飲發票應合理劃分:如果員工出差期間用業務任務招待客戶,仍應計入“業務招待費”;如果是出差期間補貼標準內的消費,則應計入“差旅費”。 2號餐飲發票可以包含在“商務招待”中。業務招待費是指企業為業務經營需要而支付的招待費,也稱社會招待費,主要包括餐飲、香煙、水、食品、正常娛樂活動等。還包括商務洽談、產品推廣、對外聯絡、公關溝通、會議接待、黃浦區接待等產生的費用。,如招待餐費、招待鹽茶、交通費等。 3號餐飲發票可計入“職工福利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和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三、職工福利費扣除”《實施條例》第四十條規定的職工福利費包括以下內容: (一)未實行單獨社會職能的企業,福利部門有設備。包括職工食堂、職工浴室、美發廳、診所、托兒所、療養院等集體福利部門的設備、設施和維修費用,以及福利部門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金、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和勞務費等。 請加林先生在微信上回答問題:winner325。 (二)為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支付的各種補貼和非貨幣福利。職工的,包括企業因公支付給外地職工的醫療費用、不實行醫療統籌的企業職工的醫療費用、職工供養直系親屬的醫療補貼、職工取暖補貼、防暑降溫費、職工困難補助、救助金、職工食堂經費補貼、職工交通補貼等。 (三)按照其他規定發生的其他職工福利費,包括喪葬補助費、撫恤費、家屬費、探親假通行費等。 除以以上應計入職工福利費。 在企業的日常實踐中,經常會發生員工在節假日聚集聚餐,參與餐飲活動的人都是企業的員工。 此外,還有員工在外地工作或加班等。因為員工吃飯不方便,企業給員工提供工作餐。 應納入福利基金。 這是給員工的,不是給外人的。 包含在外來人員的招待費用中。 4號餐飲發票可計入“會議費”。企業經常召開各種會議,邀請一些客戶、供應商和員工參加。 作為會議費用,必須包括交通、住宿、餐飲等。對于會議,所以會在會議費中有餐飲發票。 稅前扣除是可以的,但一般要求提供與會議相關的會議通知、會議考勤簿等能夠證明會議費用真實性的材料。 如會議通知(包括會議時間、會議安排、會議內容、會議標準等。),會議紀要等信息。 No.5補餐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根據新稅法第六條的規定,所得稅法規定了各種個人收入的范圍: (一)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受雇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受雇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收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確定誤食補貼范圍的通知》(財稅字〔1995〕82號),國稅發〔1994〕89號文件規定,非計稅誤食補貼是指根據財政部門規定,在市區、郊區因公工作,不能在工作單位工作或返崗就餐,確需外出就餐的個人,根據實際誤餐次數,按規定標準發放的補貼。 部分單位以餐補名義給予職工的補貼、津貼,并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 因此,企業沒有食堂,給予員工的用餐補貼不在上述用餐補貼范圍內,個人所得稅應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繳納。 No.6提供餐飲服務的納稅人銷售外賣食品如何征收增值稅?根據《關于明確金融房地產開發、教育及輔助服務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21〕140號)第九條規定,提供餐飲服務的納稅人銷售的外賣食品,按“餐飲服務”征收增值稅。 .......本通知自2021年5月1日起執行,第十七條規定的政策除外。 No.7如何解決食堂發票問題第一個措施:外包食堂,包工頭可以開發票,進賬。食堂承包商可以將食堂整體外包給食堂承包商。食堂承包商將為企業準備午餐,并負責采購所有食堂食材。企業將按期支付食堂承包費,并向食堂承包商索要全額發票。 第二個措施:選擇農業生產企業購買食堂物品。企業可以選擇以下供應商,如農場和農村專業惠州俱樂部等。,獲取發票并直接記錄。這些農業生產企業可以免稅銷售自己的農產品。 第三個措施:選擇農產品貿易公司也可以免征增值稅,因此,選擇他們也可以獲得發票。 第四個措施:找農業個體戶農民以個體戶身份從事農產品生產,免征增值稅和個人所得稅,還可以開具發票。 第五個措施:發放糧食補貼,無票記賬。很多財務人員反映,企業不愿意將食堂外包,覺得找農戶開發票太麻煩。企業內部沒有票能解決問題嗎?沒問題,企業可以采用發放糧食補貼的方式。 第一步:財務人員根據每月預算糧食支出,將糧食補貼計提到“工資薪金”中;第二步:將上述計提的工資作為購買食材的費用,分配到食堂。第三步:食堂用收到的錢購買食材。 這些費用已經包含在員工的工資中,不需要再取得發票。如果工資低于免稅額,則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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